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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,有足有腿,在地上蹦跳的,你們還可以喫。其中蝗蟲、螞蚱、蟋蟀與其類,蚱蜢與其類,這些你們都可以喫』利未記1121-22

    『你們不可因甚麼爬物,使自己成為可憎的,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,以致污穢了自己。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,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』利未記1143-44

『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,要作你們的神,所以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這是走獸、飛鳥、和水中游動的活物,並地上爬物的條例。要把潔淨的,和不潔淨的,可喫的,與不可喫的活物,都分別出來』利未記1146-46

舊約利未記第11章共47節。整章都是神對摩西亞倫說話,曉諭以色列民如何在喫的行為上,守住潔淨與不潔淨的的條例。有許多的動物、魚類、昆蟲可以喫,有許多動物、魚類、鳥類、爬蟲不可以喫。至今以色列民族、回教民族仍持守這些條例。而我們屬神的兒女,許多人認為這些是神在舊約為以色列民設的條例,活在新約時代,我們似乎沒有必要有這樣多的約束。這樣認知正確嗎?讓我們來一步步涉入深思。

首先,我們要來思想,為甚麼神要向以色列人設下,這麼多瑣碎的喫的條列?為甚麼不讓他們自由選擇喫呢?在第三段經文中,有『要把潔淨的,與不潔淨的分別出來』,『要把可喫的,與不可喫的分別出來』。這裏很清楚的告訴我們,「可喫的是潔淨的,不可喫的是不潔淨的」。神要祂的民聖潔,就從喫分別出來。這是順服神的初階,人每天都要喫三餐,喫的慾望高過其他慾望。試想人若在喫的行為上,遵守神設下的條例,那麼遵行神的律列與典章,是否就容易些呢?人遵守喫的條例,就能養成好的生活習慣。對世人而言,惟有養成好的生活習慣,才能有健康成功的人生。對神的兒女而言,惟有遵行神的話,才能順服神烈火般的造就,成為敬虔聖潔的屬神的兒女。

在第二段經文提到,『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』。再看第一段經文,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,有足有腿,在地上蹦跳的,你們還可以喫』。從這兩段經文對照中,我們是否看出端倪?原來神不喜悅在地上爬的,神喜悅可以繃跳的。這其中有甚麼不同呢?我們看這段經文,『但那等候耶和華的,必從心得力,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,他們奔跑卻不困倦,行走卻不疲乏』以賽亞4031。我們都熟悉這句「如鷹展翅上騰」。我們常常使用這句話,在禱告中、在敬拜詩歌中,向神宣告得勝。神不喜悅屬地的,屬祂的兒女,單單是活在地上,好像過著不求長進,沒有指望的生命。神喜悅屬天的,屬祂的兒女,時常與聖靈一起飛翔,如鷹一般的遨翔在天空之中。

今日神的兒女們,如何在利未記第11章經文中自處呢?有人說現在是新約時代,一切條例誡命都過去了,只要守住耶穌基督的命令,『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聖靈的名,給他們施洗』馬太2819。真是這樣嗎?若是神的兒女,今天仍竭力遵從神所吩咐的每句話。那麼我們在生活中行出,新約聖經中27篇福音及書信的教導。那豈不更容易些嗎?耶穌在曠野禁食四十天,戰勝了撒但的權勢。若我們平時順從神所設下喫的條例,那麼我們面對黑暗權勢,豈不更有信心與能力得勝?經上說『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,因為我們不喫也無損,喫也無益』。這只那些不潔之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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