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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無論何人,因為門徒的名。只要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,我時在告訴你們,這人不能不得賞賜』馬太十:42

   『王要回答說,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作在我身上』馬太二十五:40

   『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,只是你們不常有我』馬太二十六:11

   神的兒女們,時常以掛在口邊的話彼此祝福:「願主與你同在!」「願你平安!」「願主給你的祝福滿滿!」。我們禱告幾乎都會說:「主阿!我深愛祢!」「主阿!求祢住在我裏面,我也深願住在祢裏面!」。這些都是可能的,因為主在離開世界之前,已經向天父禱告蒙應許了,『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,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,正如祢父在我裏面,我在祢裏面,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』約翰十七:20-21。『我在他們裏面,祢在我裏面,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』約翰十七:23。『我已將祢的名指示他們,還要指示他們,使祢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面,我也在他們裏面』約翰十七:26。我們都有這樣的確據,愛我們的主耶穌,祂回到天上後,差派聖靈保惠師來到我們中間,並且內住在我們裏面。我們應該隨時都有主的同在,然而主耶穌卻說:『你們不常有我』。神的兒女們,我們真有確據可以自信的宣告,「主耶穌隨時與我同在」嗎?

   我們再看舊約經文,『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,不可割盡田角,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。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,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,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,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』利未記十九:9-10。『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,不可割盡田角,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,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,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』利未記二十三:22。『你們在田間收割莊稼,若忘下一捆,不可回去再取,要留給寄居的,與孤兒寡婦,這樣,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,賜福與你。你打橄欖樹,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,要留給寄居的,與孤兒寡婦。你摘葡萄園的葡萄,所剩下的不可再摘,要留給寄居的,與孤兒寡婦』申命記二十四:19-21。這幾段經文都提到一個重點:「神看顧孤兒寡婦」。

   前面經文我們都很熟悉,主耶穌看顧「最小弟兄」,看顧「一個小子」。與舊約神所看顧的「孤兒寡婦」,都是同樣的眼光,同樣的心意。「神要我們看顧貧乏者,如同神自己所看顧的一樣」。我們再看第二段經文:『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,只是你們不常有我』馬太二十六:11。這句話很值得深思,主說我們生活的四周常有許多貧乏的人,主又說只是我們不常有主的同在。若是我們把上面幾節經文讀透,那麼就明白主耶穌說這句話的含意了。主說:「你們生活環境四周,有許多貧乏的人,但是你們甚少注意他們,也甚少幫助他們,你們最常表現於外的就是視而不見」。主說:「你們自稱深深愛我,而我所看顧的,你們卻視而不見。你們不只口是心非,更是頑梗悖逆的一群」。主說:「當你們如此對待身邊的貧乏者,我又怎麼能常與你們同在」?

    神的兒女們阿,神將貧乏的人放在我們四周,那是要試驗我們愛祂有多少?若是我們對那些「最小弟兄」常常「視而不見」。那麼我們每天禱告說:「主阿!我深愛你」。那不過是虛偽的謊言,想想看,我們這些「自我感覺良好」的基督徒,卻時常向神說謊。主說:『只是你們不常有我』。當我們聽見這句話,裏面是否有憂傷痛誨的心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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